建筑系考研专业教室管理制度

时间:2026-07-10  浏览:10

第一章

第一条为给考研学生提供良好的复习环境,合理、有效利用教室资源,保障用电安全,维护教室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系考研专业教室(以下简称“考研教室”)的使用与管理。考研教室是建筑系专门为本系考研同学提供的复习场所,仅面向本系考研学生开放。

第三条考研教室开放时间为每日7:00—22:30。超过开放时间不得在教室内逗留、留宿。

 

第二章申请与座位管理

第四条考研教室实行实名登记制,一人一座,对号入座。座位通过申请、抽签等方式分配,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更换或转让座位。

第五条申请到座位的同学应坚持到教室自习,实行签到考勤制度。连续多次(如7天或当月签到不足规定次数)未使用者,将取消其座位使用资格。

第六条座位闲置时,建筑系有权将座位重新分配给其他有需要的同学。

 

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(重点)

第七条用电安全是考研教室管理的重中之重。全体使用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,严格遵守相关规定。

第八条严禁行为:

严禁私拉乱接电线,不得私自接拉电源、电线、插座、开关,不得改用教室涉电线路;

严禁使用违章电器,包括但不限于:电热器、电炊具、电暖器、热得快、电水壶、电磁炉、电饭锅、电吹风、电热锅、卷发棒、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气炉等;

严禁在教室区域为电动车(含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、电动自行车)及其可拆卸电池充电,严禁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;

严禁串联使用插线板,一个墙壁插座仅允许连接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插线板,插线板本身不得再串联其他插线板;

严禁使用明火,不得在教室内吸烟、点蚊香、燃放烟花爆竹等。

第九条规范用电要求:

插线板应放置在安全、通风处,远离易燃物品和人员通道;

插线板上连接的电器功率总和不得超过插线板额定功率;

充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拔掉,离开座位时关闭插线板电源;

人走断电:每天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,必须关闭电灯、空调、风扇等电器设备,关闭插线板电源,确认电源全部切断后方可锁门离开。

第十条节约用电:

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空调时应立即关闭开关;

杜绝“长明灯”现象。

第十一条用电设施故障或设备异常,须立即报修,禁止私自拆卸、维修电气设施。

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巡查,一旦发现存在人员离开但电源未关闭或其他违规用电情况,将按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其教室使用资格。

 

第四章日常行为规范

第十三条保持教室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、交头接耳干扰他人学习,手机设置成静音,不在教室内接听电话。

第十四条爱护教室内的桌椅、灯具、空调等公共设施,不得随意搬动、损坏或涂写刻画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
第十五条不得在教室内吸烟、酗酒、打闹嬉戏,不得携带宠物进入教室。

第十六条不得在教室内留宿、过夜。

第十七条妥善保管个人财物,特别是电脑等贵重物品,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自负。

 

第五章卫生管理

第十八条保持教室清洁卫生,自备垃圾袋,个人垃圾自行带走,不得在教室内堆放垃圾。

第十九条个人座位及周边区域保持整洁,不得在教室内存放被褥、大件非学习物品及生活用品。

第二十条实行卫生值日制度,值日生负责每日清扫地面、整理桌椅、清理垃圾,并最后离开教室,确认水电关闭、门窗锁闭。

 

第六章违规处理

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:

批评教育、口头警告;

取消考研教室使用资格;

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,追究赔偿责任;

情节严重的,按校纪校规给予纪律处分。

 

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建筑系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